三、 报考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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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类别 |
所学专业或职称 |
学位或学历 |
专业工作年限 |
最迟毕业时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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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 |
高级 |
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|
大学专科 |
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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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本科 |
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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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学位 |
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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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学位 |
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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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 |
不限 |
大学专科 |
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5年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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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本科 |
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4年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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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|
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2年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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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学位 |
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1年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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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学位 |
不限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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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 |
不限 |
高中以上学历 |
不限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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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4]45号)精神,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。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,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(如学生证等)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。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,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科目。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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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
根据国家人事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3号),凡不具备规定学历,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、假证明、假证件等,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、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,不得报名参加考试,否则后果自负。
五、考试教材征订
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(中)直单位考生教材,由省审计厅负责,联系电话:0431-85265083、85265082。各市(州)县考生教材由当地审计局负责。
六、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
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。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,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。考试合格者,由本人持准考证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。选择省(中)直考区报名的,到省职考办三楼领取;选择各市(州)考区报名的,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。领取证书时须缴纳工本费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 本次报名工作即有网上报名,又有现场报名,各市级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报名工作。一是要及时下发报名文件,加强考试宣传。二是要认真组织本地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,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。三是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。现场确认时,要认真审查报考资格,实行复审制,确保报考质量。
2. 要加强对国家人事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3号)的贯彻落实工作,严格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确保考试的公平、公正。
附件:
1.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
2、审计考试类别、级别、专业及科目代码表
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
附件1:
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
省市州: 报名点代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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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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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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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序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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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照片处 (1) (近期6个月内一寸彩色免冠照片)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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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件号(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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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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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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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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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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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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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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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 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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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聘任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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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(或存档单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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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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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编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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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、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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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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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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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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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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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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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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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科目总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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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报考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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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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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报考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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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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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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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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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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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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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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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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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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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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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承诺 |
1、本人在报名表上提供的信息,及报名或审查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真实有效。 2、本人已学习和熟知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国家人事部3号令)。 3、本人没有替考、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,没有受到停考处罚。 4、本人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考试。保证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考试管理。 5、上述承诺,如有不实,后果自负。 考生本人签字: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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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意见 |
(单位盖章) 年 月 日 |
审批意见 |
(考试机构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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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省直报名点代码为:0911;各市州报名点代码按各地要求填写。
2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本表背面。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的国家人事部3号令摘要。
3、本表所填信息必须与《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》填涂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。
4、考试合格者本表存入本人档案,注意妥善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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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处涂胶
照片 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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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处涂胶
照片 (2) |
报名表背面式样: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